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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慎坤:“区伯嫖娼”这出戏被谁演砸了?

2015年04月04日 21:49 来源:微信公号 cskun1989 作者:蔡慎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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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区伯嫖娼案情内幕不断曝光,人们不禁感慨唏嘘!一出原本精心策划的拙劣戏,却被猪一样的队友演砸了!但究竟被谁演砸了?各路躲在幕后的主角配角虽然没有露面,肯定也是在总结其经验教训。很显然,长沙警方高层并不知道区伯的厉害,中了小王、小彭、陈老板这批群众设计的圈套,但天心分局甚至一线民警和小王、小彭、陈老板之间有什么交易值得拷问。长沙警方等到事情闹大了又极力掩饰,岂料越掩饰破绽越多,最后只好把这烫手山竽扔给广州。

    区伯在广州名气很大,以公开曝光公车私用为主业,是个难缠又倔犟的老刺头!为了让他少管闲事,广州方面对他以及家人使了不少明招暗招,没料到,这老刺头不屈不挠越战越勇,常常弄得广州有关部门头疼不己,而舆论与民间又对这老刺头追捧有加。

    3月30日,是区伯起诉广州市监察局行政不作为的日子。2013年9月9日,区少坤在广州东山宾馆处拍摄到粤A181公务车涉嫌私用,随后他向监察局举报。2014年5月26日,区少坤向监察局递交书面信息公开申请,要求公开对此事的认定处理结果等信息。

    2014年6月10日,监察局作出告知书,称区少坤于2013年9月10日的举报已于2013年9月18日转市工商局办理。具体调查核实和处理情况等事宜,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建议区少坤向市工商局提出申请。

    区少坤认为,依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7条的规定,监察局作为监督执法部门,应按照法律规定履行法定职责并有义务将具体调查核实的处理情况告知原告,而不是将其转市工商局办理,故监察局未履行法定职责行为违法。因此,区少坤一纸诉状将监察局告上法庭。

    2014年6月12日,工商局于作出《答复》称,经核查,粤A181车辆系工商局公务车,该次用车是经个人提出申请,车辆主管部门审批并经同意的非公务用车。用车申请人按照公车管理要求办理了申请用车手续及缴纳了用车费用,符合公务车使用管理规定,不存在对其作出处理问题。因此,区少坤申请公开此车当时驾驶员的姓名职务等信息,不属于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工商局决定不予公开。

    一审越秀区法院认为,监察局在收到区少坤的申请后,依照现行的规定与所了解的情况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告知并无不当。关于区少坤诉称监察局对其举报未履行法定查处职责一事,法院认为,不属于本案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审理范围,最终法院驳回区少坤的诉讼请求。

    一审判后,区少坤不服,提出上诉。3月30日该案在广州中院二审开庭。此时的区伯,却因嫖娼被关在长沙市拘留所。

    4月2日凌晨1时30分,广州警方出动多辆警车,避开大批媒体,风尘赴赴把区伯从长沙接回广州。这样的待遇,区伯此生也是头一回遇到。广州警方为什么要调用多辆警车去迎接一个因嫖娼被拘留五日的老头?长沙警方和广州警方在区伯嫖娼案中各自扮演了什么角色?值得舆论和网民深究!

    澎湃新闻在区伯走出拘留所的第一时间,就对区伯进行了专访,区伯详细解释了自己去湖南的初衷。

    澎湃新闻报道称:去湖南和“被嫖娼”与网名叫“春桑”的小伙子有关。去年,“春桑”在微博关注了我,老是私信,说很支持我,为社会做了很多事,很正能量。我们私信沟通了几次,他说希望见面聊聊。

    屡次邀请后,我答应见面。“春桑”说他姓王,平时在珠海,还带了个湖南朋友小彭和我一起宵夜。我们三个人见过五六次面后,小彭邀请我去湖南游玩。我年纪大了,没怎么去过其他地方,也想去见见大自然减压,就答应了。

    3月24号,我和朋友冼耀均在猎德地铁站等小王小彭,我们四个人一起开一辆车去湖南玩。本来是从24号玩到28号的,他们想多玩几天,我说不行,30号我在广州中院有个庭要开,我29号要回广州见律师。

    在衡阳和韶山玩了两天后,3月26号,我们出发去长沙。在路上,小王打了个电话给一名姓陈的老板,希望叙旧。陈老板爽快答应,还派了一名秘书在高速路口等我们。

    大约下午4点多,秘书开着车带我们到了长沙市湘府大酒店,陈老板没一会儿就赶到了。我们互相介绍了下,陈老板带我们去二楼茶座坐下,他用自己的身份证为我们开了4间房,没找我们拿身份证登记。

    我立马说,我们两个人住一间就好,把我这个退了吧。陈老板说,很便宜,开了就开了,每人一间房间方便又舒服。小王也说,开了就开了,免得退了。

    晚上,陈老板请我们在酒店3楼餐厅吃饭,还拿出了一瓶五粮液,还说今晚要喝个痛快。我说我肠胃不好,喝了一些红酒,他们几个喝了那瓶五粮液。

    晚餐后,陈老板又说去酒店4楼卡拉OK唱歌。我很喜欢唱歌,喝着啤酒,唱起了歌,很高兴。

    正在唱歌的时候,一个三十来岁的中年妇女跟陈老板说了几句话,很快就带了几个女孩子排队进来。陈老板说,今天晚上高兴高兴,这几个女孩子今天晚上挑一个陪唱,二重唱、男女对唱也方便。

    我以为是他们的朋友,因为三陪小姐在广州是不允许的。起初我说不要的,他们说要啊要啊,一起唱歌。一个小女孩就跑过来,20来岁,就坐在我的左手边。一坐下来,小女孩就用手搂住我的腰。我就说不要这样,我就站出去唱歌了。

    后来我们点了几首歌一起唱,还跳了一曲健康的交谊舞,就是我带着她的手来转。

    后来比较累,我又点了一首比较高音的《路在脚下》,就唱不下去了。因为我喝了酒,胸部有点闷,就没唱了,坐到了包间门口休息。他们点了一杯茶给我喝。

    小女孩走过来娇滴滴地说,坤哥,你不高兴吗?怎么不唱了?我说不是不高兴,不舒服。我掏出手机想上网,但打不开微博。我就问小女孩这里有没有wifi,她说没有,我就把手机收起来了。

    刚好这个时候陈老板就发音(说话)了:坤哥不舒服,叫这个靓女陪你到房间。我说不要,在这里休息就可以了,我不要回房间,也不要小女孩陪我。

    过了十来分钟,小王又跑过来说,坤哥你不舒服,还是回房间休息吧。我说不去。他又劝我,我还是不去。他又说,这里陈老板搞掂。

    过了十分钟,陈老板又说让我回去房间休息下,待会再唱。我很想打开微博上网,房间有信号,这里没有又太吵了。他说叫小姐陪,我说不要。小王又说陪我,到了我房间门口他就走了。

    大概是9点30分左右,我回房间后,打开微博正在浏览,门突然响了,一看是陪我唱歌的小女孩。我问什么事,她就说陈老板叫我下来陪你聊聊天。我说既然是聊聊天那你坐吧。我打开门让她进来,我没有想关门,她自己把门给关了。

    我靠在床边拿手机上网,她坐过来,用手摸一下我的大腿。我说别这样,她说你怕什么?我说不道德,我怕公安抓人。她说,会抓人吗?我反问她,你说不会吗?她没回了。我就继续上网。

    大概过了5分钟,她说,坤哥,借个洗手间洗洗澡吧,唱歌很热出了好多汗。她去洗手间把门关了洗澡,我继续在上网。五分钟后,她出来了。我没看到。

    她走到我面前,上了我的床,我一看,她脱了衣服,用浴巾围着自己。她走到我身边马上把浴巾解开,我一看是裸体的女孩子。我说干嘛,她就抱住了我,还给我脱衣服,我又说干嘛,她又解开了我的裤子。

    一个大男人,一路推脱不要,她都脱光了,还脱掉了我的衣服,抱住我。在这个时候,我不自觉地就搂住了她的腰。她就吻我嘴巴,我也吻她。吻了以后,她就躺下来。我不想,我喝的酒太多了。她叫我亲她。

    正在亲她身体的时候,房门啪地被一脚踹开了,警察冲进来了,说别动,还给拍照了。我的第一反应就是陷阱,大喊陷阱。带队的人说,别说话,让我们穿好衣服后就带走了我们。那个时候大概是10点15分左右。“如果你态度好,我们保证不对外讲,罚你500块也是处理”

    网名叫“春桑”的小王是什么人?湖南的小彭又是什么角色?他们为什么平白无故邀请两位弱势者去湖南游玩?小王的朋友陈老板更是慷慨大方,又是请吃饭又是请K歌又是请住四星级大酒店,而且在这个湘府国际大酒店不用客人的身份证一下子开了四间客房!这一群人肩负着什么使命?他们的真实身份是什么?相信两地警方都很清楚。

    陈老板显然肩负着重要使命,就是不惜一切代价搞掂区伯。当晚6点,区伯邀请长沙某杂志社的朋友杨先生一起在该酒店就餐。杨先生回忆,晚饭大约吃到晚上8点,席间大家都喝了不少酒,陈老板一直对区少坤以“坤哥”相称,频频敬酒。“陈老板自称是湖南浏阳人,做文化传媒。我也是做媒体的,问他具体做什么,但他始终语焉不详。”杨先生说。

    陈老板送给杨先生的名片显示,他叫陈佳罗,是长沙腾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总经理,公司地址位于长沙市车站北路凯旋国际B座1501。新京报记者多次致电名片上的手机号码,提示关机。拨打名片上的座机,电话里一名女士称,这里的确是长沙腾创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公司成立约四年,但从来没有一个叫“陈佳罗”的员工,公司总经理姓李,公司的办公地点和注册地点也非名牌显示的凯旋国际B座1501。记者实地探访发现,车站北路并没有“凯旋国际B座”的建筑。

    区伯说,他被抓后,警方告诉他陈老板跑了,还未被抓获。天心区公安分局肖姓副局长还问他有没有陈老板的线索。新京报记者向长沙市公安局询问陈老板目前是否被抓获,但未获回复。

作者:蔡慎坤 微信公号 cskun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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