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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淮安:拟提拔干部财产公示的实践与启示

2014年01月11日 17:48 来源:人民论坛网  作者: 姚风明

    官员财产公示作为世界公认“反腐利器”、“阳光法案”,历来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推行新提任领导干部有关事项公开制度试点”,一经发布再次引发了高度关注。可以预见,内地将迎来新一轮的干部财产公示探索高潮。其实,在此之前干部财产公示已有近30多个地区进行了试点,其中江苏淮安做法最为契合此次改革精神,值得研究总结。通过一年来对淮安财产公示运行效果的追踪,我们欣喜地看到,淮安做法既立足现实,又展望未来,是一个渐进式反腐制度改革的范例。

    事实上,早在2008年,新疆阿勒泰地区首开官员财产公示先河,各地纷纷试水,如浙江慈溪、江西黎川、徐州贾汪等等,最近陕西省高陵县19名一把手上电视晒住房、配偶及子女等基本情况,再次引起大家关注。与这些地方相比,淮安做法公示力度可能不是最大的,但却是最具有可持续性和可操作性的。

    可持续性的关键,是形成了一套制度,不搞运动式的公开。现代社会管理理论和实践,都一再证明,制度对于推进工作的重要性。中国有句俗话: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其意思就是说,没有规则(即制度)的约束,人类的行为就会陷入混乱。从目前试点的情况看,一阵风的多、持之以恒的少,批评的多、赞扬的少,失败的多、成功的少,有的甚至是运动式的,助长了个别干部“闯关”思想、“钻空”行为,容易引起公示工作的“反复”。这不仅不利于工作的开展,反而会损伤群众感情。而淮安的做法首先以制度为保障,颁布《同步公示拟提拔干部财产暂行办法》,规定从2012年8月1日起,将在1.01万平方公里淮安大地上、540万淮安干群中实施拟提拔干部财产公示。制度的发布,就是一种信号,一种宣示:凡是想在淮安提拔当领导必须经得住财产公示的检验。

    可操作性的关键,是立足当前社会现状。首先,淮安没有好高骛远,试图“一网打尽”,而是实行“新老划断”,将财产公示对象锁定为拟提拔干部。因为拟提拔干部进步意识强,更易接受新生事物,可以缓解改革阻力,减少制度执行成本,体现了增量改革思维。笔者简单估算了一下,3-5年之后,这些财产公示后的干部,将成为推动淮安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5-10年后,全市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基本都进行了财产公示。其次,淮安在公示渠道上实行“内外有别”,选择在内网和党务政务栏,与干部任前公示同步进行,便于熟悉情况的干部群众参与监督,既体现了公开的方向性和工作的稳妥性,又充分考虑了当前社会承受度和群众接受度。

    淮安做法,可视为一个渐进式反腐制度改革的范例,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公示的内容很完整,为公众监督提供了一个可以下手的“靶子”。他们对拟提拔干部财产公示的内容,既包括房产、车辆,还包括投资、存款;既有债权,也有债务;既有个人及配偶财产,也包括共同生活子女的相关资产。他们还设定了“其他”作为“兜底”条款,基本上囊括了公示者所有能涉及的财产状况,基本杜绝了可能的遗漏之处。这样,不仅可以挤掉公示者本人的“合法规避”空间,还为公众监督提供了明确的路径与依据。有心参与监督的人,完全可以按图索骥,一项项地进行对比监督。还有最重要的一点,他们提出了刚性惩处办法,规定对不按要求进行公示的地区和单位,追究主要责任人的责任。瞒报漏报一时没有发现,并不代表永远不会被发现,公示内容永久记入干部廉政信用档案,发现存在隐瞒重大财产、重大财产来源不明且本人不能说清,以及涉嫌违法违纪问题的,公示期内不予提拔,己提拔的取消其任职资格,大大增强了制度执行力和约束力。

    淮安财产公示的重大意义,还在于它为我们当前探索官员财产公示工作提供了一个“基本模块”,如果其他地区想在此方面进行探索,完全可以按照这个“基本模块”,增减功能,进行再开发,衍生出适合自己的方式。根据淮安市纪委有关资料显示,制度实行一年多,淮安共对232名新提拔处级领导干部、1746名科级干部财产进行公示,责成21名申报人作出情况说明,调查了5起信访投诉件,结合抽查核实,对17名申报人进行了问责,促进了干部廉洁自律,拓宽了群众监督渠道,取得了初步成效。

    在实践中,淮安纪检部门也发现了一些现实问题和困难,如我国还没有一套完整的信用体系,存款实名制等金融制度不够完善,财产的真实性难以审核,法律责任难以界定,等等。这些都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财产公示制度的威力。当然,这些问题和困难,并不能成为我们在官员财产公示制度道路上砥砺奋进的理由。要知道,早在1776年,瑞典公布了有史以来第一份财产公示,1883年英国产生了世界上第一部财产申报法律。几个世纪前,何谈有信息化技术手段?我们由此感到淮安更为难能可贵,更加感慨淮安在此方面魄力和毅力。固然,淮安的做法还没有做到尽善尽美,一些地方还存在遗憾,如“暂不在互联网上公开”。但对照中央改革精神,我们希望淮安能够一如既往地把制度深化下去、坚持下去,希望能够听到淮安在干部财产公示方面有更多地消息传来,也希望能够看到官员财产公示这一“阳光法案”尽快在中国大地全面实施,为助推“中国梦”早日实现提供阳光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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